工程案例 cases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力工程安装、架设;制造、安装高低压开关柜、配电箱、交直流控制盘、变压器;送、输、配线路安装、维修;变压器、电器、仪器仪表维修和校验;电气设备维修、调试、安装;资产租赁;房屋维修;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花卉、办公用品、电线电缆、电力设备、高低压电器、金属构件、电器机械及器材、通用零部件、五金交电、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普通劳保用品的批发、销售及有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装卸服务;电力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标的企业出具了房屋产权无争议说明。上述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系租赁,出租人为山东济宁圣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济中国用(2007)第080207010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本次评估范围不含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1000万元,实际所收资本5282.658万元。 3、转让方将标的企业的资产及清单等完整的移交给受让方之日为实际交割日。实际交割日为期间损益结算的基准日,期间损益核算的会计政策延用评估基准日审计时采用的会计政策。期间损益结算完成,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2018]京会兴专字第52000032号《审计报告》和鲁瑞华评报字(2018)第0066号《资产评定估计报告》。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济宁圣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承担或享有。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该费用包括服务费和竞价佣金。
5、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方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